青島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服務管理規定(試行)
第一章 總 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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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規(gui)(gui)范(fan)青島能源集團有(you)限公司(si)(以下簡稱“集團”)服(fu)務(wu)管理工作,全面提(ti)高集團各行業服(fu)務(wu)質量和辦事效率,不(bu)斷提(ti)升“暖(nuan)到家”品牌的(de)美譽度,制定本規(gui)(gui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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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規定明確了集團服(fu)(fu)務管理組織與職責、服(fu)(fu)務工作內(nei)容及管理要(yao)求,包括服(fu)(fu)務機構、服(fu)(fu)務制度規范、服(fu)(fu)務窗(chuang)口、服(fu)(fu)務培訓、施工服(fu)(fu)務、服(fu)(fu)務信息管理等方面的(de)內(nei)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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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(tuan)服務管理(li)遵循以下(xia)原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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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管理應(ying)符合(he)上級(ji)和行業(ye)管理部門(men)等(deng)關于服務管理的規(gui)定和要(yao)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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貫徹集團“用心專注,溫暖到家”的服務(wu)理念,提(ti)升顧客滿(man)意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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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管理應貫徹“縱向到底,橫(heng)向到邊(bian)”的原則,即服務管理的執行要涵蓋(gai)到集團(tuan)各(ge)單位所(suo)有服務窗口及(ji)服務人員(yuan)。 本(ben)規定(ding)適用(yong)于(yu)集團(tuan)及(ji)各(ge)單位。
本(ben)規定適用于集團及各(ge)單(dan)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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